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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河南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通知

来源:河南省招生办公室 2013-2-20 15:57:16
河南省招生办公室关于2013年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监督工作的通知

各省辖市招办、重点扩权(市)招办,有关普通高等学校:

  根据国家体育总局商教育部学生司同意《2013年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体育专业招生管理办法》的通知(以下称“体育单招”)的有关精神,现就我省普通高校“体育单招”招生监督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2013年普通高等学校“体育单招”工作要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的有关要求,严格招生各环节的管理,优化服务质量,维护高校“体育单招”工作的公平、公正。

  二、凡在我省投放“体育单招”招生计划的院校,请于2013年4月10日前,依据教育部及国家体育总局有关要求制定并向社会公布的招生简章(其内容要真实、准确、表述规范)、“体育单招”负责人、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包括办公电话、传真、手机号码等)通过电子邮件(地址:PZTYDK@heao.gov.cn)报送我办备案,以便与招生学校加强联系,共同做好“体育单招”工作。逾期未报者,则视为不在我省招生。

  省属招生院校制定的招生简章须报送我办核准后向社会公布。

  三、报考普通高校“体育单招”的考生必须参加普通高校“体育单招”的报名,持省辖市招办、重点扩权县(市)招办打印的《2013年“体育单招”考生报名信息确认单》(以下称《确认单》),内容包括考生姓名、考生号、考生照片、身份证号和图像等信息,方可办理报考学校的报名和考试有关手续,考生于3月11日-12日领取《确认单》。

  四、普通高校“体育单招”院校受理河南省考生报名,须凭《确认单》办理有关手续,并认真核对考生本人报考信息和考生《确认单》上的信息是否一致,确保准确无误。不得受理无《确认单》的考生报名。凡招生院校受理无《确认单》的考生报名或与《确认单》信息不一致,由此产生的遗留问题由招生院校负责,我办不予办理录取手续。

  五、省属招生院校要切实加强“体育单招”考生的专项测试和文化课考试的管理。按照《通知》要求,今年我省8所“体育单招”院校的文化考试必须安排在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化考场实施。各有关高校应根据考生人数提前将标准化考场落实到位,届时省招办派专人现场巡视和网上巡查。要进一步严肃考风考纪,重点防范和严肃查处替考、利用现代通讯工具作弊等各种违纪舞弊行为。

  省属有关高校应将专项测试、文化课标准化考场设置、考点安排、组织管理办法、阅卷地点等于2013年4月30日前报送我办,我办将对省属院校“体育单招”的考试、阅卷等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六、“体育单招”备案录取工作通过《河南省“体育单独招”数据报送系统》进行。我办于2013年5月20日前将备案录取的上传网址、登录用户名和密码等信息传真给各有关招生院校。招生院校务于2013年6月10日—6月15日前,将录取考生的成绩库、录取考生信息库、录取新生名单通过《河南省“体育单独招”数据报送系统》报至我办。同时学校以文件形式将录取规则、文化考试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和招生计划用特快专递寄送我办备案。省属招生院校划定的文化考试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须报我办批准后执行。

  七、招生院校网上报送拟备案录取的考生有关信息,经我办审核无误后,由我办统一打印录取新生名册(含免试录取新生名册,一式四份)加盖河南省招生办公室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专用章后以特快专递寄回招生院校(两份)。同时参加201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考生,如已被招生院校“体育单招”录取,则不再参加其他普通高等学校的录取。

  八、“体育单招”备案录取的新生名单在“河南省招生办公室网站”(http://www.heao.gov.cn)上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发现不符合条件者,取消其录取资格,严重作弊者,按教育部年度招生规定处理,所造成的遗留问题由招生院校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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